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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积极推进环保平安法治建设发布时间:2013/9/26 浏览次数:956 |
环保局积极推进环保平安、法治建设,坚持文明执法,科学执法,构建执法与服务为一体执法环保体系。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其执法程序,对同一种环境违法案件,决不实施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坚持法律教育在先,处罚在后原则,对环境违法案件的处理或接到群众的举报,首先是上门进行宣传教育,提高业主的环境意识,针对性的提出相关解决办法和措施,扩大公众参与渠道,让老百姓环境维权的途径更加畅通。在群众举报的环境违法案件中,根据不同的性质,采取不同形式召集方方面面的群众代表、镇、街办等方面领导和职工座谈会,集思广益,让业主与老百姓面对面的交谈,采取公开、公正、平等的把环保法律规定进一步公开,让违法业主或企业法人知道按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同时让老百姓知道国家规定排污企业在污染防治方面达到国家规定及地区规定的标准,是享有污染排放权,同时,水、气、声、渣达到国家规定及地区规定的标准,不等于零排放。力求企业与老百姓相互理解,相互尊重,一些环境违法案件得到了妥善的处理和及时纠正,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好环保各项防治措施,免于行政处罚,缓解企业老百姓紧张关系,平安了一方老百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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